深圳市深商總會推動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行動計劃
深圳市深商總會推動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行動計劃
在當前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誠信建設顯得尤為重要。深圳市深商總會致力于推動社會誠信體系的完善,特制定本行動計劃,以促進成員單位及合作伙伴的誠信行為,共同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一、行動宗旨
本行動計劃旨在通過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鼓勵和表彰誠信行為,同時對失信行為進行有效的約束和懲戒,以提升整個社會的信用水平。
二、行動目標
通過本行動計劃,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提高本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營造良好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推動本會健康有序發展。
三、行動內容
(一)建立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1)建立本會會員單位信用信息數據庫,全面收集會員單位的基本信息、活動信息、財務信息、獎懲信息等,實現信用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2)利用官方網站,開設信用信息管理平臺,為其他社會組織、政府部門、社會公眾提供信用信息查詢、公示、評價等服務,提高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可及性。
(二)完善信用評價體系
(1)制定雙向信用評價標準,明確信用評價的指標、方法和程序,確保信用評價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2)本會定期對會員單位進行信用評價,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將會員單位分為守信、一般失信、嚴重失信三個等級,并向社會公布。
(3)定期向會員單位開展本會的信用評價,依據會員單位對本會的評價作出信用評價結果,并向理事會、會員大會通報,向社會公布。
(4)建立信用評價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本會、會員單位的信用變化情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確保信用評價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5)開展行業信用評價,組織專業機構或行業協會,定期對會員企業進行信用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并作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重要依據。
(6)加強行業自律,制定本協會行業自律公約,引導會員單位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加強自我約束,提高行業整體信用水平。
(三)實施守信聯合激勵措施
(1)對守信的會員單位,在政府資金扶持、項目審批、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和提供證明材料。
(2)聯動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對本會守信的會員單位給予優惠政策和服務,提高守信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3)加強對守信會員單位的宣傳和鼓勵,樹立守信典型,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
(四)落實失信聯合懲戒措施
(1)對一般失信的會員單位,采取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等措施,督促其糾正失信行為。
(2)對嚴重失信的會員單位,列入本會失信“黑名單”,采取取消政策支持、撤銷會員登記等懲戒措施,并向社會公布。
(3)建立失信會員單位負責人“黑名單”制度,對嚴重失信會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
(五)加強信用宣傳教育
(1)開展信用知識培訓,提高會員單位的信用意識和信用管理水平。
(2)利用各種媒體渠道,廣泛宣傳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3)深入會員單位,與會員單位攜手組織開展企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其樹立誠信為本的職業觀念。
(六)加強信息信用公開共享
(1)建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整合各部門和單位的信用信息資源,建設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共享共用。
(2)規范信用信息公開內容和方式,明確信用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方式和時限,確保信用信息公開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3)推動信用信息應用,鼓勵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融資信貸、招標投標等領域廣泛應用信用信息,提高信用信息的利用價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社會組織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動工作的開展。
(二)強化資金保障
加大對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建設、信用評價、宣傳教育等工作的資金投入,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社會組織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工作的落實到位。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