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民營經濟促進法》,推動民企前行→第6期深商法治講堂
6月5日,深商會舉辦第6期深商法治講堂,聚焦《民營經濟促進法》,旨在為民營企業的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根基,提供專業且精準的指引。深商會聯合黨委書記、常務會長林慧,市司法局法治促進服務中心黃琳,深商法律服務中心輪值主席、上海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侯松濤,以及來自律參律所、華商律所、長燊律所、永豐源、云寶網絡、旭生集團等單位的40多位企業代表齊聚一堂。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制定與出臺,猶如一顆定海神針,進一步明確了民營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關鍵地位與重要作用。民營經濟作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石,更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征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這部法律的誕生,無疑為民營經濟的發展注入了強大的動力與信心。


活動中,深商法律服務中心輪值主席、上海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侯松濤在致辭中表示,深商會法律服務中心成立近兩年,其核心特點是陣容強大,涵蓋紅圈所、全國性大所、本土精品所等,實現全領域法律服務覆蓋。以“公益”為核心,各律所每周提供免費公益服務。倡導會員與團隊強化互動,完善服務對接機制,保障服務純粹性。

在法律解讀與專題分享環節,廣東律參律師事務所創始人章法對《民營經濟促進法》進行了全方位、深層次的解讀。他指出,民營經濟組織為中國公民控股盈利性組織,《民營經濟促進法》破除制度障礙,強化權益保障,有國際視野與創新導向。此法是民營企業的“信心法”與“保障法”,需協同推動其轉化為發展動力。

廣東長燊律師事務所主任鄧科星則以《民營經濟促進法對民營企業的利好推動》為主題進行了專題分享。他指出,《民營經濟促進法》是國家提振民營經濟信心之舉。法律以“信心”和“公平”為核心,突破傳統框架,明確民企與國有經濟平等地位,形成系統性保護。法律將穩定預期、保障公平,對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融資等提供支撐,雖實施有挑戰,但商協會與律師團隊可助力法律落地,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華商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合規研究院院長郭鵬從法律體系的高度出發,深度剖析了《新公司法與民營經濟促進法相繼出臺的深遠影響》。郭鵬律師認為,新《公司法》與《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相繼出臺,標志著我國公司治理與民營經濟促進進入全新階段。新《公司法》系統回應了全球公司治理趨勢與本土實踐需求,尤其在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優化公司透明度、構建“選擇型”公司法等方面實現突破;而《民營經濟促進法》則通過規范經營、強化合規管理、推動源頭反腐等舉措,為民營企業提供了更為清晰的法律保障與發展路徑。郭鵬律師特別強調,新《公司法》首次將“合規管理”寫入法律條文,明確企業需將合規義務轉化為日常管理活動,并嵌入業務全流程。這一創新不僅是對企業合規實踐的立法回應,更標志著我國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邁入新階段。郭鵬律師提出,民營企業應重點聚焦勞動用工、財稅合規、知識產權、網絡與數據安全等十大領域,通過構建合規組織、實施合規流程、培育合規文化,全面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三位法律專家的精彩分享和專業貢獻得到了現場與會人員的高度認可。活動現場,深商會聯合黨委書記、常務會長林慧為三位分享嘉賓頒發講師證書,對他們長期以來為民營企業法治建設所付出努力的充分肯定。

隨后,觀湖街道樟溪社區下圍工業園黨委書記、深圳市國瓷永豐源瓷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吳鋒,深圳市云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汪浩,深圳鈞正稅務師事務所戰略規劃部經理宋冬結合自身企業的實際情況,分享了他們對《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深刻感悟。他們一致認為,這部法律的出臺為民營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極大地增強了企業發展的信心和底氣。

在律企面對面答疑與資源對對碰環節,企業代表們踴躍提問,就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法律難題、政策困惑等問題與法律專家進行了深入的交流與探討。法律專家們憑借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耐心細致地為企業代表們答疑解惑,提供了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與此同時,企業之間也積極進行了資源的對接與交流,促進了企業間的合作與發展,實現了互利共贏的良好局面。


深商法治講堂的舉辦,為民營企業深入了解《民營經濟促進法》搭建了一個高效、便捷的平臺。它有助于民營企業更好地把握政策機遇,提升法治意識和合規經營水平,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